舞政辦〔2015〕50號
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直屬及駐舞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 />
舞政辦〔2015〕50號
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直屬及駐舞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豫政辦〔2015〕101號)和《漯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漯政辦〔2015〕78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經縣政府同意,現就推進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進行政權力清單公開
(一)公開行政審批信息。推進縣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取消、調整情況等信息公開??h政府有關部門對承擔的行政審批事項,均要在縣政府門戶網站、辦事場所發(fā)布服務指南,列明設定依據、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地點及時間、聯系電話、基本流程、審批時限、收費依據及標準、審批決定證件、年檢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審批事項調整后,要第一時間公開??h政府各部門行政審批清單要于2015年10月底前在縣政府門戶網站集中公開。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或個人隱私外,所有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進展、結果等信息均應第一時間主動公開。(縣編辦牽頭落實)
(二)公開行政權力清單。縣政府通過縣政府門戶網站依法集中公開政府部門的行政職權及其法律依據、實施主體、運行流程、監(jiān)督方式等信息。2015年10月底前公開縣政府部門權力清單。(縣編辦牽頭落實)
二、推進財政資金信息公開
(三)公開財政預決算信息。縣政府的預算、預算調整、決算、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報告及報表,應在批準后20日內向社會公開,并對縣政府財政轉移支付安排、執(zhí)行以及舉借債務情況等重要事項作出說明??h政府各部門要在縣財政部門批復預決算后20日內向社會公開部門預算、決算及報表。按照地方政府債券發(fā)行有關規(guī)定,及時準確披露相關信息。公開應當以縣政府或部門門戶網站等為主要載體,保持長期公開狀態(tài)。同時要在公開網站設立預決算公開專欄,匯總集中公開縣政府預決算、部門預決算及“三公”經費預決算等內容,方便查詢監(jiān)督。預決算信息在公開到支出功能分類項級科目的基礎上,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逐步公開到經濟分類款級科目,對下專項轉移支付預決算公開到具體項目,公開分地區(qū)的稅收返還、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情況,積極推進國有資產占有情況公開。(縣財政局牽頭落實)
(四)公開“三公”經費信息??h政府各部門在公開預算和決算信息時,同步公開“三公”經費預算和決算,細化說明因公出國(境)團組數及人數,公務用車購置數及保有量,國內公務接待的批次、人數,以及“三公”經費增減變化原因等信息。(縣財政局牽頭落實)
(五)公開政府采購信息??h政府采購項目信息、采購文件、中標或成交結果、采購合同、投訴處理結果等信息在縣政府門戶網站及時完整公開。(縣財政局牽頭落實)
三、推進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公開
(六)公開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縣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門要在縣政府門戶網站及時公開縣城鎮(zhèn)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別是棚戶區(qū)改造建設項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按年度公開住房公積金管理運行情況,及時公開推進工程質量治理行動的進展情況,重點公開存在工程質量問題的項目和施工企業(yè)信息。(縣住建局、縣房產交易管理中心、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牽頭落實)
(七)公開房屋征收和補償信息。縣房屋征收部門要在縣政府門戶網站公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法規(guī)政策,重點做好房屋征收決定、補助獎勵政策和標準在征收范圍內公布工作,征收房屋的調查結果、初步評估結果、分戶補償情況在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工作。積極推進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系統建設,逐步推行補償協議網上簽約。(縣房屋征收辦公室牽頭落實)
(八)公開土地供應信息。縣國土資源部門在縣政府門戶網站公開土地供應計劃、土地出讓公告、土地出讓結果公示和劃撥供地結果公告,同時公開棚戶區(qū)改造用地年度供應計劃、供地時序、宗地規(guī)劃條件和土地使用要求等信息。(縣國土資源局牽頭落實)
四、推進重大建設項目信息公開
(九)公開項目建設信息。鐵路、城市基礎設施、節(jié)能環(huán)保、農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等領域政府投資項目,相關部門要在縣政府門戶網站或新聞媒體公開審批、核準、備案等項目批準信息。及時發(fā)布項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標、征地征收、重大設計變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約、質量安全檢查、資金管理、驗收等項目實施信息。(縣發(fā)改工信委牽頭,縣政府有關部門分別落實)
五、推進公共服務信息公開
(十)公開社會保險信息。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每年在縣政府門戶網站公開各項社會保險參保情況、待遇支付情況,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結余和收益情況等信息,基本醫(y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以及基本醫(yī)療保險、工傷保險診療項目、輔助器具目錄等信息。(縣人社局牽頭落實)
(十一)公開醫(yī)療衛(wèi)生領域信息。推動各類醫(yī)療機構健全信息公開目錄,全面公開醫(yī)療服務、價格、收費等信息。(縣衛(wèi)生局牽頭落實)
(十二)公開社會救助信息。縣民政部門每半年通過縣政府門戶網站對城鄉(xiāng)低保、特困人員供養(yǎng)、醫(y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信息集中公開,重點公開救助對象人數、救助標準、補助水平和資金支出等信息。(縣民政局牽頭落實)
(十三)公開教育領域信息。縣教科體局通過縣政府門戶網站等途徑及時公開招生政策、招生意見、高中招生計劃、錄取程序、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違規(guī)事件處理結果等信息。(縣教科體局牽頭落實)
六、推進國有企業(yè)信息公開
(十四)公開國有企業(yè)相關信息。縣財政局要研究制定國有企業(yè)財務信息公開指導意見,明確公開范圍、內容、程序、工作要求等。各級履行出資人職責的部門組織所出資國有企業(yè)每年通過網站公開主要財務指標、整體運行情況、業(yè)績考核結果等信息,及時公開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改革重組、負責人職務變動及公開招聘等信息。推動履行出資人職責的部門及時公開所出資國有企業(yè)財務匯總信息。(縣財政局牽頭落實)
七、推進環(huán)境保護信息公開
(十五)公開環(huán)境監(jiān)測信息。繼續(xù)推進空氣和水環(huán)境信息公開,實時發(fā)布空氣質量監(jiān)測數據、指數(AQI)值,及時公布水環(huán)境質量監(jiān)測信息,定期公布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信息。每年公布本地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發(fā)布環(huán)境重點監(jiān)管對象名錄。(縣環(huán)保局牽頭落實)
(十六)公開環(huán)境執(zhí)法信息。縣環(huán)保部門要在縣政府門戶網站公開環(huán)境執(zhí)法檢查依據、內容、標準、程序和結果等信息。開通在線舉報渠道,及時公開群眾舉報投訴重點環(huán)境問題處理情況、違法違規(guī)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單和整改情況。(縣環(huán)保局牽頭落實)
(十七)公開突發(fā)環(huán)境事件信息。縣環(huán)保部門要通過縣政府門戶網站第一時間發(fā)布突發(fā)環(huán)境事件應對情況及調查結果,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和質疑。(縣環(huán)保局牽頭落實)
八、推進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公開
(十八)公開食品藥品監(jiān)管信息。縣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要依法在縣政府門戶網站及時發(fā)布食品藥品監(jiān)管重要政策信息、產生重大影響的食品藥品典型案件、食品藥品監(jiān)督抽檢信息,重點公開抽檢結果和相關企業(yè)、產品信息,以及網上非法售藥整治等專項行動信息。(縣藥監(jiān)局牽頭落實)
九、推進社會組織、中介機構信息公開
(十九)公開社會組織信息。縣民政部門要在縣政府門戶網站公開本地社會組織的成立、變更、注銷、評估、年檢、查處結果等信息,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yè)機構的服務、收費等信息以及慈善組織信息。(縣民政局牽頭落實)
(二十)公開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機構信息。縣政府相關部門要在縣政府門戶網站公開提供行政審批前置服務的社會組織和中介機構名稱、經營地址、資質狀況等基本信息,以及實施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收費標準。(縣民政局牽頭,縣政府有關部門分別落實)
十、抓好重點領域信息公開任務落實
(二十一)繼續(xù)做好其他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各鄉(xiāng)鎮(zhèn)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繼續(xù)做好安全生產、就業(yè)、財政審計、科技管理和項目經費、價格和收費、信用等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擴大公開范圍,細化公開內容。(縣安監(jiān)局、縣人社局、縣審計局、縣科技局、縣發(fā)改工信委、縣人行分別牽頭落實)
(二十二)加強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建設。為保證公開效果,縣政府各部門要成立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安排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各牽頭部門要于10月31日前,在縣政府門戶網站或本部門網站設立公開專欄,集中展示本領域重點政府信息,同時及時向縣政府門戶網站報送相關信息或鏈接,切實做好縣政府門戶網站的內容保障。(縣政府辦公室牽頭落實)
(二十三)強化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監(jiān)督。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通過網上監(jiān)測、實地檢查、專項檢查、社會評議等形式,開展督促檢查指導,發(fā)現和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進一步完善年度考核制度,量化考核標準,逐步建立任務具體、責任明確、評價科學的考核機制,為持續(xù)有效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縣政府辦公室牽頭落實)
(二十四)建立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臺賬。各牽頭部門要按照國務院、省、市、縣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切實負起責任,及時與上級主管單位溝通,抓緊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推進措施,分解細化工作任務,建立工作臺賬,明確時間節(jié)點,落實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形成用臺賬推動工作、以臺賬促進落實的工作體系。工作臺帳加蓋單位公章于2015年10月26日前報送縣政務信息中心。
十一、建立健全制度機制
(二十五)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各鄉(xiāng)鎮(zhèn)、各部門要建立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更新完善機制,進一步優(yōu)化公開指南,細化公開范圍和目錄,方便公眾查詢和獲取。各鄉(xiāng)鎮(zhèn)、各部門要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將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更新完善后,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的紙質材料及電子文檔報送縣政務信息中心(地址:縣綜合樓七樓 電話:7199569 郵箱:wyzfxxgk@163.com)。
各鄉(xiāng)鎮(zhèn)、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在縣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領導下,強化責任和措施,狠抓工作落實,確保不折不扣完成各項工作任務??h政府辦公室適時對各部門落實情況進行督查,通報結果。
2015年10月20日